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環境之危、民族存續之危。李國英部長在“三對標、一規劃”專項行動總結大會上,提出“復蘇河湖生態環境”,要求加強河湖生態保護治理,加快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維護河湖健康生命,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這既是進入新發展階段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迫切需要,更是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
一、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是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路徑
李國英部長指出,新階段水利工作的主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需要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是一條重要實施路徑。
(一)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必然要求
水利高質量發展以共享為根本目的,在發展中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涉水問題,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進入新發展階段,人民群眾對良好生態環境的需求更加迫切。但是,我國水生態系統整體質量和穩定性不容樂觀,河道斷流、湖泊萎縮、水質污染等現象仍然存在,這些問題已成為水利高質量發展和滿足人民優美水生態水環境需求的突出制約。復蘇河湖生態環境,以建設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為總體目標,加強大江大河和重要湖泊濕地生態保護治理,推動河湖岸線資源和水資源集約安全利用,提升水安全、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文化等領域公共產品的供給質量,實現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二)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是落實綠色發展理念的重大舉措
水利高質量發展以綠色為普遍形態,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貫穿始終,用水方式向集約節約轉變,水生態水環境持續改善。河湖是地球的血脈、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搖籃。復蘇河湖生態環境,從改變自然、征服自然轉向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把山水林田湖草沙作為一個生命共同體統籌考慮、綜合施策,通過“治”“?!薄斑€”“減”“護”等綜合措施,對生態過載的河湖實施治理與修復,保障河湖生態用水,退還河湖生態空間,保護和合理利用河湖水生生物資源,建立健全河湖修養生息的長效機制,河湖健康生命得以維護,綠色發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加快形成,實現人水和諧共生。
(三)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是筑牢生態安全底線的緊迫任務
水利高質量發展以安全為底線要求,統籌發展和安全,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擺在首位,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生態安全作為國家安全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類生存、經濟社會發展、社會穩定的重要基礎條件。河湖作為生態系統和國土空間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不可替代的自然調節、生態和社會服務功能。復蘇河湖生態環境,解決水生態、水環境長期性累積性問題,提升大江大河大湖生態保護治理能力,優化水生態安全屏障體系,有效維護河湖健康生命。
二、以提升水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為核心,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復蘇河湖生態環境,要以提升水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為核心,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堅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實施河湖生態保護治理、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水土流失綜合治理等重點任務,實現涉水空間得到有效管控、重點河湖基本生態流量得到有效保障、人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重點地區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的總體目標,最終實現河湖功能永續利用,實現人水和諧共生。
(一)加強河湖生態保護治理
一是分區分類確定河湖生態流量目標。根據不同河湖生態系統特點,分別確定基本生態流量(水位)和涉水工程枯水期、生態敏感期等不同時段最小下泄生態流量和生態水位控制要求。南方河湖重點保障河湖生態系統完整、健康、穩定。北方河湖重點保障河湖水體連續性及重要環境敏感保護區生態用水。加強河湖生態調度,適時適度實施流域性、區域性生態補水,改善北方及水資源過度開發地區的河湖生態狀況。
二是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空間保護。加快推進河湖劃界工作,依法科學劃定河湖管理范圍,明確管理界線,設立界樁標志,構建范圍明確、責任清晰的河湖管理保護體系。強化水域岸線分區管控和用途管制,科學劃分岸線功能區,合理劃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邊界,加大保護區和保留區岸線保護力度,有效保護水域岸線生態環境。
三是實施河湖空間帶修復,打造沿江沿河沿湖綠色生態廊道。以長江、黃河等大江大河及其支流為重點,通過“違法圈圩、違法建設”清理,大力推進岸線占用退還,加強河湖空間帶修復。以重大國家戰略區域生態受損河流湖泊和重要生態廊道為重點,從生態系統整體性出發,加快推進西遼河、永定河、大清河、汾河、塔里木河等重點河流以及白洋淀、鄱陽湖、洞庭湖、太湖、巢湖等重點湖泊生態保護治理。
(二)加快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
一是持續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在確定地下水取用水量水位控制指標基礎上,通過節水、農業結構調整等壓減地下水超采量,多渠道增加水源補給,持續推進華北地區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采取“一減一增”、綜合施策,加快實現采補平衡。
二是實施全國地下水超采治理。擴大地下水超采治理范圍,制定重點區域地下水超采治理和保護方案,推進全國地下水超采治理。東北地區以水源置換為主要治理措施,加大河湖水系連通與灌區配套工程建設力度,實施“開源節流、科學調控”治理對策。西北地區通過發展高效節水灌溉面積和退減灌溉面積治理地下水超采,輔以地表水調配工程建設,實施“以水定地、內節外引”的治理對策。
(三)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一是強化重點地區水土流失治理。以長江與黃河上中游、東北黑土區、西南巖溶區為重點,因地制宜推進坡耕地、淤地壩、侵蝕溝治理等工程,提升治理效益。深入推進黃土高原侵蝕溝綜合治理工程,有條件的地方要大力建設旱作梯田、淤地壩等,推進病險淤地壩除險加固。在長江上中游坡耕地面積大、水土流失嚴重的區域,實施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加快推進東北黑土區漫川漫崗丘陵水土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大西南石漠化區、紫色土區等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
二是因地制宜打造生態清潔小流域。以流域為單元,以山青、水凈、村美、民富為目標,協調推進水土流失治理、人居環境改善、農村經濟發展等各項工作,統籌配置溝道治理、生物過濾帶、水源涵養、封育保護、生態修復等措施,充分發揮生態清潔流域建設綜合效益,打造人民群眾休閑觀光、旅游度假的好去處。農村地區小流域結合國家重大水土保持工程,提高生態安全、生活富裕等方面保障水平;城市及其周邊地區小流域著力構建生態優美、生活宜居的生態環境。
三、強化河湖長制,推動復蘇河湖生態環境
全面推行河湖長制,是黨中央、國務院著眼破解復雜水問題、維護河湖健康生命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作為我國水治理體制機制的重大創新,是復蘇河湖生態環境,推動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的重要體制機制保障。
(一)發揮部際聯席會議推動作用,推動形成流域統籌、區域協同、部門聯動、全社會關心參與的河湖管理保護格局
充分發揮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在落實重大決策部署、研究重大問題、統籌協調重大事項、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等方面的作用,統籌協調全國河湖長制工作。研究建立長江、黃河等流域省級河湖長聯席會議制度,完善流域管理機構與省級河長辦協作機制,通過實行聯合會商、聯合巡查、聯合執法、信息共享,因地制宜推進跨界河湖聯防聯控機制,形成上下游聯動、左右岸協同、干支流協調的跨界河湖治理保護格局。推動各地完善河湖巡查管護體系,將巡河護河員、河道保潔員納入鄉村振興公益性崗位,鼓勵引導公眾參與河湖治理保護,推動解決河湖管理保護“最后一公里”問題。
(二)強化監督檢查和評價考核,壓實各級河湖長及部門責任
落實《河長湖長履職規范》,細化各級河長湖長的具體職責、履職方式和履職流程,壓緊壓實各級河長湖長的具體任務。落實河湖長制國務院督查激勵,研究制定對省級人民政府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實施績效評價考核辦法,推動地方健全河湖長制考核獎懲機制,將公眾滿意度納入對河湖長考核的重要指標,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推動考核結果與干部綜合考核評價、部門目標管理、績效考核、落實督查激勵機制掛鉤。
(三)以推進落實河湖治理保護任務為著力點,促進健康美麗幸福河湖建設
管好“盛水的盆”,深入推進河湖“清四亂”常態化規范化,堅決清存量、遏增量,嚴格規范采砂等涉水活動,堅決整治侵占、破壞河湖行為,實行涉河湖行為全過程監管。護好“盆中的水”,抓好河湖水資源保護,強化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指標控制,著力規范取用水行為,嚴控水資源開發利用強度,保障河湖生態流量(水位)。開展河湖健康評價,推動建立河湖健康檔案,滾動編制實施“一河(湖)一策”。推動建設一批健康美麗幸福河湖,實施河湖系統治理。充分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等技術推進智慧河湖建設。